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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决定采取统一的献血标准

1998-05-02 来源:光明日报 毛雪良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布鲁塞尔4月30日电(记者毛雪良)欧洲联盟15国卫生部长今天在卢森堡举行会议,通过了一项各成员国在献血方面遵守共同标准的提案,并责成欧盟委员会监督这一提案的实施。

根据这一提案,献血者年龄应在18岁至65岁之间,每分钟脉搏跳动次数在50至110之间。每人每次献血最多不超过500毫升,每年不超过3000毫升,两次献血至少相隔8周时间。

根据不同情况,某些人应该暂时或永久性地限制其献血,譬如病人、病毒感染者、孕妇或接受流产手术的妇女、接种疫苗者以及有危险举止者等。

上述决定还强调献血的无偿性,并要求负责献血事务的机构对献血者的个人情况保守秘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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